1.特定地理条件下无法复制且具有固定建筑物、桥梁等特征的物品。例如,包含特定山水景观的山水别墅。
2.因包含气体、液体或粉末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,导致其形状、图案、色彩不固定的产品。
3.产品的局部设计,如果不能分割、单独出售或单独使用,例如袜跟、帽檐、杯把等。
4.由多个具有不同特定形状或图案的构件组成的产品,如果这些构件本身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,则该构件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范畴。例如,一组由不同形状的插接酒茶块组成的拼图玩具,只有将所有插接块共同作为一项外观设计申请时,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。
5.视觉上难以分辨或需要借助特定工具才能观察到的形状、图案、色彩的物品。例如,在紫外灯照射下才能显现图案的产品。
6.外观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形态的情况。例如,手帕扎成动物形态的设计。
美术、书法、摄影作品。
7.仅包含在产品所属领域内常见几何形状和图案的外观设计。
8.通电后显示的图案。例如,电子表表盘显示的图案,手机显示屏上显示的图案、软件界面等。
以上情况均不符合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要求。在申请专利时,请务必注意这些情况,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。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顺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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